舊制勞工也能自提?勞動部研議「合意結清」新制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起)、郭國文、林俊憲、賴瑞隆、吳思瑤、許智傑、李昆澤17日舉行「純舊制勞工退休權益改革」記者會。(劉宗龍攝)
有立委17日召開記者會,提及當初選擇勞退舊制勞工,最高滿45個月基數後,便無法再累積退休保障,呼籲應讓其可合意結清後讓其可自提退休金,勞動部表示,若勞工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無法結清舊制退休金移入勞退新制個人專戶,經過初步評估,認爲具有可行性,願意朝此方向進行方案研議。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民國114年12月推估,全臺純舊制勞工約有11萬5327人,雖然以同樣年資勞工來看,舊制給付條件往往會比新制勞工來的好,但需要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達一定年資及年齡,纔有請領退休金權利,但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久任達退休要件並不容易,難以領到退休金,因此纔會透過新制勞退讓僱主改提撥至個人帳戶。
勞動部表示,部份勞工若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目前確實無法自願提繳退休金,也無法結清舊制退休金移入勞退新制個人專戶,去享有政府投資運用勞退新制基金的收益。近期有許多勞工朋友、工會團體、立法委員都也向勞動部反映,希望可以讓「純舊制」的勞工也有機會可以加入勞退新制「自願提繳」,並且將提前結算的舊制退休金移入勞退新制參加投資運用。
勞動部認爲,勞退新制專戶的餘額會持續進行專業投資運用,如此也會擴大退休金投資後的收益分配,對於退休生活更有保障,這是勞動部樂見的,經過初步評估,也認爲具可行性,因此,勞動部願意朝此方向進行方案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