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醫大生判10年…體育主播父不滿 中院減刑理由曝光

苗栗吳姓洗車工長期無照駕駛,3月酒駕開1輛Toyota Alphard V6撞死陳姓醫學大學生逃逸,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上午依酒駕、肇逃致死2罪判他10年;陳的父親是體育主播,他聽到判決結果聲淚俱下直言「非常不滿意」;中院指出吳酒駕累犯,但構成自首,分別加重、減輕其刑後予以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吳男(22歲)今年3月8日凌晨3點多酒後駕駛Alphard上路,經西屯區黎明路、凱旋口時,迎面撞上騎機車外送的陳姓醫大生(21歲),釀陳傷重送醫不治,吳撞人後卻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吳高速撞上陳男,造成陳噴飛重摔,機車支離破碎幾乎全毀,顯見撞擊力道之大。

臺中地院國民法庭由審判長劉柏駿,2名陪席法官蔡有亮、李依達及6名國民法官參審,8日起密集審理3天,今上午評議後宣判,依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緻人於死,各判吳男9年、5年,2罪應執行10年。

臺中地院指出,合議庭認爲吳男之前已有酒駕判刑前科,這次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就本次犯2罪均加重其刑,另綜合警方證詞、拘票等,認定吳查獲構成符合刑法第62條減刑規定,予以減刑。

中院也認爲,吳男無照駕駛,之前有多次交通違規未繳納罰鍰17萬多元,這次又酒駕闖紅燈,漠視用路人生命安全,釀陳男死亡、家屬永久傷痛,吳男應負擔全部責任。

中院表示,吳男肇事後逃逸,沒有對陳男施以救護,惡害、違反注意義務巨大,考量他犯後坦承,再參酌檢辯,被害家屬意見等一切情狀,判吳男10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吳男酒駕撞死陳姓醫大生,犯後辯稱不是故意的求法院輕判。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