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亂入」派出所停車格 警巡邏撞見…他稱等代駕當場被逮

臺北市杜姓男子酒後從停車場開車駛出,竟停在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用停車格,被員警返所時目擊,測出酒測值每公升0.28毫克,逮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警方調查,上月22日凌晨1時許,56歲杜姓男子從敦南所同大樓地下室停車場駕車駛出,停入敦南所旁警用停車格,員警巡邏返所目擊,上前盤查聞到酒味,測出酒測值0.28,當場逮捕。

杜稱,在該大樓飯店附設酒吧與友人飲酒,呼叫代駕服務準備回家,開車至路旁等候,不慎誤停警用停車格。警詢後依公危罪移送,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車種不依規定」舉發。

大安分局呼籲,酒駕害人害己,瞬間決定可能造成終身遺憾,切勿心存僥倖,若飲酒務必尋求代駕服務、搭乘大衆運輸工具或由友人接送,保護自己及他人安全;警方對酒駕零容忍,持續加強巡邏、路檢嚴格執法。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臺北市杜姓男子酒後從停車場開車駛出,竟停在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用停車格,被警方施以酒測逮捕。記者李奕昕/翻攝

臺北市杜姓男子酒後從停車場開車駛出,竟停在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用停車格,被警方施以酒測逮捕。記者李奕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