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惡男撞死21歲醫大生辯「不是故意的」 國民法官今判10年

苗栗吳姓洗車工長期無照駕駛,3月酒駕開1輛Toyota Alphard V6撞死陳姓醫學大學生還逃逸,陳的父親是體育主播,他昨披上兒子實習的白袍出庭,淚訴「沒機會在愛他了」求重判,吳辯稱「不是故意的」;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依酒駕、肇逃致死等罪,判吳男10年,可上訴。

臺中地院國民法庭由審判長劉柏駿,2名陪席法官蔡有亮、李依達及6名國民法官參審,8日起密集審理3天,今上午評議後宣判,依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緻人於死,各判吳男9年、5年,2罪應執行10年。

檢方起訴指出,吳男(22歲)今年3月8日凌晨3點多酒後駕駛Alphard上路,經西屯區黎明路、凱旋口時,迎面撞上騎機車外送的陳姓醫大生(21歲),釀陳傷重送醫不治,吳撞人後卻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吳高速撞上陳男,造成陳噴飛重摔,機車支離破碎幾乎全毀,顯見撞擊力道之大。

陳男的父親是體育主播,他昨穿着兒子衣服到中院出庭,當庭淚訴「已經沒有機會再愛他」,要司法還給孩子一個公道,要國民法庭嚴懲酒駕惡劣行爲,應量處最重之刑。

公訴檢察官陳昭德表示,陳男年僅21歲,失去的不僅是生命,而是所有未來的可能,而吳男有高達15項交通違規累積罰鍰17萬1500元,樣態包括無照、闖紅燈、驟停逼車及拒檢等,直言他根本「視交通規則於無物」,建議量處10年至11年6月徒刑。

審判長劉柏駿昨辯論終結前詢問吳男,對科刑部分有無意見、是否仍有話想陳述?吳起初稱,依辯護人所講的,劉在問他,因陳男的父親目前就在法庭上,是否要和他認錯,請吳自行選擇。

吳猶豫片刻轉向陳父,但陳父當庭起身離開法庭,吳男最後才說,他真的不是故意的,自己一時貪圖方便酒駕,他真的知道錯了,未來會入監好好反省、彌補過錯,希望法院給他悔過機會,從輕量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吳男酒駕撞死陳姓醫大生,犯後辯稱不是故意的求法院輕判。圖/報系資料照

陳父(右)說,一家四口感情非常好,兒子(左2)自幼獨立懂事,一場噩耗令他們一家再也無法圓滿。圖/陳父提供

陳父表示,兒子自幼是個優秀、獨立又堅持自我的孩子,卻在大四前遭酒駕的吳男撞死,他們家庭再也無法圓滿。圖/陳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