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三闖豪宅救密室少女 催生失蹤人口查詢4大原則

員警三度重回豪宅現場,終於找到羅育祥打造的密室救出少女。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監獄結束「放封」,受刑人羅育祥卻趁隙爬到樓頂,用衣料碎布拼成的細繩垂降逃亡;繩子斷裂,墜地受傷,脫逃不成。因性侵少女被判重刑的他,曾在豪宅頂樓打造「密室」,企圖利用失蹤七年得宣告死亡來「借殼重生」,但因挾持少女「作伴」,詭計沒能得逞。

二○一八年,當時廿九歲的羅育祥任職保全公司負責面試新人,他在人力銀行網站搜尋急欲打工女孩,於五月五日約見一名十五歲少女,誘騙至住處拍攝實習照片,再乘機給予摻了安眠藥的飲料,性侵得逞並拍照。三週後,他重施故技誘騙一名十六歲少女,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羅育祥,他雖否認犯罪,但警方搜索其辦公處所,查扣拍攝性侵兩名少女的影片及相片,讓他俯首認罪。臺北地院審理後判他兩個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合併執行十年徒刑。

打造密室 欲以死亡宣告重生

羅育祥在一審官司進行期間已預判性侵少女將遭重判,遂在新竹縣竹東鎮四層樓透天厝的頂樓打造「密室」,計劃利用「失蹤滿七年,配偶、繼承人等利害關係人及檢察官,得聲請法院死亡宣告」的規定來「重生」。

羅育祥涉略誘十四歲少女後,將其囚禁在這棟位於新竹竹東的豪宅夾層密室內。本報資料照片

二○二○年七月,性侵少女官司一審宣判前夕,已備妥藏身密室的羅育祥,要求當年十九歲的妻子到雲林縣斗六警分局公正派出所謊報「丈夫失蹤」,他再帶着嫩妻回新竹一起生活;八月廿九日下午,他聯絡之前透過臉書應徵「陪打電玩工讀生」的高雄十四歲少女到新竹,控制少女陪他藏匿。

「奇怪,約定時間到了怎麼不見人影?」陪少女到新竹的閨密同學聯絡少女的父母,他們報警並在臉書貼文協尋。警方很快根據少女同學提供的車號,於卅一日下午找到駕車到新竹高鐵站載少女到羅育祥住處的男子盧一帆。不過,盧謊稱羅育祥通知他把少女載到新北市永和區,不知少女去向。

少女不見 警調監視畫面找人

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確認少女到羅宅後並未離開,九月一日凌晨按門鈴進入羅宅調查。員警詢問羅妻「知道妳先生去哪裡嗎?有沒有看過女孩?」她宣稱早已與丈夫分居,也否認看過少女。警方搜查羅宅,雖覺得怪異,但仍無功而返。

數小時後,盧一帆供稱羅育祥要他把少女的手機丟到新店溪,他沒載少女離開新竹。警方再度大陣仗搜索羅宅,從一樓搜到四樓,就是不見人影,再度離去。正當警方一籌莫展之際,突然接獲堅稱羅宅有「密室」的檢舉電話,警方決定第三度登門。

九月一日上午七時許,警方三度搜查羅宅,應門的羅妻聲稱要趕着出門,請警方快一點。員警仔細檢查,總算在天花板上發現一間備有浴室、牀鋪的密室。警方調查,羅育祥挾着少女藏在這個位在樓頂與頂樓水塔中間的小空間,少女被羅育祥喂藥而陷入昏睡,期間均由羅妻提供食物及水。

由於羅育祥刻意搞失蹤,對臺北地院針對其性侵兩少女案沒有上訴,而全案在高雄少女獲救當天判刑定讞,法院基於判決確定後所犯之罪不能合併執行的規定,裁定羅育祥服完性侵兩少女案十年徒刑後,還要執行挾持高雄少女性侵案的十一年六月徒刑。

羅育祥二○一八年涉嫌下藥性侵兩少女,被法院判處十年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不存在的房間 案件震驚社會

五年前上映的電影「地下室裡的女孩」描述真實發生在奧地利的密室囚禁案。該案受害人伊莉莎白一九八四年起便被父親囚禁於地牢中當性奴,廿多年間遭父親性侵生下多名小孩,多數被困在地牢,直到二○○八年一名孩子送醫被發現罹患罕病才曝光,獸父被判處無期徒刑。羅育祥的囚禁計劃宛如電影翻版,被囚禁六十六小時的少女已遭染指,獲救後仍無法對社工描述案情經過,成了內心難以抹滅的痛。

少女被囚禁在「不存在的房間」震驚社會,高雄市警局隨即頒定受理查詢失蹤人口不分轄區受理等四大原則,同時將警政署頒訂針對六類「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擴大新增失智症者、山難或其他天災、未滿十八歲少年等三類,其中針對少年失蹤案應立即傳真少年警察隊及婦幼警察隊並會知偵查隊共同調查。內政部認同高雄市警局作法,於二○二一年三月五日公告全國各警察機關同步實施。

在高雄監獄服刑的羅育祥,二○四二年才刑滿,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情人節當天上午十時竟異想天開用碎布拼揉的細繩當逃脫繩。

他在放風結束後,踹開攔阻的「同學」,迅速沿圍牆角落鐵絲網爬上合作社倉庫樓頂,企圖垂降脫逃;但細繩撐不住他體重,他重摔倒地,右小腿被鐵絲網割傷,當場就逮還吃上脫逃未遂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