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覺關係暴力 尋專業協助

日前新北市土城區一名男子當街砍殺妻子與小姨子,引發社會關注。但關注焦點置於保護令有何作用,或甚至保護令可能是導致殺妻的導火線。保護令是否發揮功效,確實值得探討;但男子爲何殺妻甚至牽連小姨子,社會尚未深入討論。

關係暴力有一整合理論,指「刺激─推動─抑制」是暴力產生的三項主要因素。其中,刺激是指誘發暴力行爲產生的事件,如爭執、受挫、或看見任何引發負面經驗的事情;推動是指強化暴力行爲表現出來的因素,如具有攻擊的性格特質、敵意歸因傾向,或使用酒精、藥物;抑制則是指缺乏抑制暴力行爲的內外在因素,例如性格衝動、缺乏自我剋制力、沒有權威人物在場。

回顧本案加害者,可設想:他在保護令頒發後回住處搬東西,過程中砸壞物品,於是與妻子口角,讓他想起過往各種爭執的負面經驗,這是刺激事件;之後他用車堵住妻載小姨子的摩托車,當街砍殺,顯示他可能有攻擊性格特質、敵意歸因傾向;加害者亦可能具有衝動控制障礙、無法自我剋制行兇。暴力的實施應是上述各種因素匯合與交互作用的結果。

關係暴力在美國有高盛行率,研究顯示三、四成美國女性自陳在其一生中曾遭遇過。上述當街殺妻案件雖是個案,但一葉知秋,關係暴力在臺灣可能亦有不低的盛行率。衛生福利部於民國一一○年的大規模調查即顯示,十八至七十四歲曾有或現有親密伴侶的婦女,遭受伴侶暴力的一年盛行率爲八點九九%,終生盛行率爲十九點六二%,而這只是親密伴侶暴力,不包括其他關係暴力與男性遭遇的關係暴力。

關係暴力的預防方面,建議在長期受辱或偏弱勢的一方,需深刻觀察、小心防範,不能片面想像另一方會變好或有所改善,應採取務實的態度保護自己。當衝突無法解決時,應尋求專業協助,學習溝通技巧和應對衝突的方法,避免暴力發生。在衝突中避免激怒對方,暴力發生時應立即報警,落實通報並尋求協助。

更重要的是社會文化上,需建立尊重他人的觀念。尤其有權者若濫用權力,將上行下效,衝突暴力將由此衍生。臺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應將尊重他人的觀念納入文化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