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節能新制 能源大戶將依規節能診斷

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節能計劃規定

爲推動產業全面深化節能,經濟部18日公告「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節能計劃規定」。依據新制,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的能源大用戶,應於2026年至2027年間完成全面節能診斷,並依節能診斷報告結果,於2028年第一季前提報五年節能計劃。

經濟部表示,節能診斷團隊可由符合資格的法人、學校、機構或執業技師等專業人員組成,協助能源大用戶全面盤點用電場域的老舊設備與節能潛力後,據以研訂節能目標及執行方案,用戶應於每年定期向經濟部滾動填報執行情形。

爲協助用戶依需求尋找合適的節能診斷團隊,經濟部後續也將建置「節能診斷資訊專區」,彙整提供各診斷團隊資訊。

財務配套方面,經濟部指出,除了延續《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的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擴大節能減碳適用項目、適用投資抵減額度上限提高至20億元以外,提供節能績效保證專案補助、廢熱與廢冷回收專案補助,以及購置動力公用設備補助等多項財務補助。

經濟部強調,透過能源大用戶節能診斷與五年節能計劃,可深度發掘各用電場域的節能潛力,不僅有助於最大化能源使用效率,更能帶動節能診斷技術與相關服務的商業模式發展,進而活絡節能市場。

行政院自2024年起推動「深度節能行動計劃」,目標四年節電206億度。初期由國營事業率先辦理節能診斷,同步要求約4,900家能源大用戶依契約容量級距,達成年平均節電率1%或1.5%的規範;家戶端則持續推動家電汰舊換新補助。截至2026年4月,各項措施合計已節電120.68億度,其中能源大用戶節電量超過29億度;另外,2026年1至4月節電約11.7億度,約可減少16.4萬公噸天然氣發電需求,相當於2.7艘LNG運輸船供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