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言詞辯論 沈慶京:人生無奈水長東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18日上午拄着柺杖出庭。中央社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佔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臺北地方法院自15日起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公訴檢察官於15日全日、16日上午就京華城案涉圖利、行、收賄部分進行論告,柯文哲及辯護人於16日下午、17日上午答辯;沈慶京昨天下午完成答辯,沈慶京律師今天接續答辯。

北院排定,柯文哲、沈慶京及辯護人答辯結束後,辯論順序依序爲張志澄、吳順民、應曉薇及辯護人。12月19日進行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言詞辯論程序。

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背信相關部分,於12月22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12月23日上午進行會計師端木正涉案部分言詞辯論,12月23日下午及24日全天進行結辯,若先前已辯論終結的被告,無須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