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黃景茂無罪答辯 控檢方被林洲民證詞嚴重誤導、先放箭再畫靶
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今出庭無罪答辯,他指出檢察官林俊言因林洲民的證詞「嚴重誤導」將他轉爲被告,有罪認定、先放箭再畫靶,讓他迄今都耿耿於懷。
黃景茂供稱「我依法行事沒有壓力問題」他任職公務員45年,從中央到地方都是首長依他的操守、專業提拔他,經過了大風大浪,議員對他來說沒有壓力,應曉薇對他「和善」
他說,檢察官林俊言去年9月13日傳喚他做證,林對他說「這兩天有新事證」他事後查了這兩天的關鍵證人就是前副市長林欽榮和前都發局長林洲民,他認爲林洲民9月12日在地檢署做證「嚴重誤導」他和林洲民沒有當面交接職務,柯市長也沒有列管京華城案,他認爲京華城細部計劃「只是個案」
林洲民有建築專業但非都市計劃界,檢方依林洲民的證詞就把他轉爲被告,覺得很委屈,他不可能圖利護航,他自認一生奉公守法,他在2024年5月24日到市議會報告,2024年11月林俊言問他「要不要認罪」他爲了捍衛文官尊嚴「不認罪」
他說,法院勘驗時,他多次提到「研議」和「審議」不一樣,審議有法律效益,研議則是都委會委員提出研議意見,沒有通不通過的問題,林俊言「可能心很急」對他說「你明知違法...」等語,且有罪認定、先放箭再畫靶,讓他迄今都耿耿於懷。
黃景茂供稱,起訴書指控京華城案細部計劃有適法性問題,他在2020年10月12日由邵琇珮開專家者會議討論細部計劃引用適法性,如果當時不理會公務員意見,他就不會主動邀請學者開會。
黃景茂說,他從2018年12月25日至2021年2月16日擔任都發局長2年1個月,歷經京華城細部計劃案籤送研議、籤送公展,研議是沒有違法,這是沒有學過都市計劃而產生的誤解,他認爲適法性沒有問題「我沒有在玩文字遊戲」。
他說,他2020年3月3日有出席便當會議,後續768、775次會議都是派人蔘加,局長無法影響都委會委員的意見。他卸任後,沒參與京華城案審議 「我不認識京華城任何人,沒有收錢,也沒有圖利」。
臺北地院京華城案合議庭上午繼續辯論程序,法院傳喚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圖)等三人出庭,黃爲無罪答辯,預計三人可辯論終結。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