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 距離規定全國最嚴

▲金門縣政府召開「金門縣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圖/記者鄭逢時攝/下同)

記者鄭逢時/金門報導

金門縣政府今(8)日召開「金門縣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由產業發展處處長李銘培主持,說明立法背景並廣納意見,盼透過公開討論,凝聚社會共識,完善制度設計,兼顧產業發展與青少年及社區安全,也作爲後續修正草案的重要參考。

縣府說明,近年部分新興休閒型態行業雖以合法名義經營,但實際營運模式引發家長與地方人士疑慮,擔心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與社會風氣。草案已於去年底送交議會審議,因影響層面廣泛,議會要求先行召開公聽會,傾聽業者、民衆及各界聲音,再行檢討調整。

草案內容以兼顧合法經營與公共安全爲原則,採取事前審查、事中管理及事後稽查機制,規範舞廳、酒吧、夜店、電子遊戲場及休閒活動場館等特定行業,並明定營業場所須與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保持500公尺以上距離,現有合法業者不須立即遷移,但未來變更負責人或復業等,須重新符合規定。

董森堡議員在會中提出多項建議,直指現行制度與草案罰則力道不足,難以有效遏止不法。他建議,若業者涉及毒品、賭博或妨礙風化等重大犯罪,經判決確定後,主管機關應直接廢止商業登記並勒令停業,避免業者在訴訟期間持續營業或改名經營。

董森堡也主張擴大房東連帶責任,認爲不應僅限於未登記營業,若房東明知業者從事不法行爲卻未協助改善,應一併受罰;同時建議納入斷水、斷電等強制執行手段,以及要求特定行業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提升公共安全與社會保障。縣府表示相關意見將於會後進行彙整,作爲後續修正草案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