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裁罰新壽395萬元 這兩大問題與北士科之爭有關

金管會今天宣佈裁罰新壽395萬元,與北士科相關的被罰情節,主要有二,一是投資前未先作好供需評估,二是拿到土地之後再變更設計、拖延完工時間而且增加成本。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壽遭金管會開罰395萬元,外界好奇是否與去年下半年喧騰的新壽與北市府之爭、輝達赴北士科設廠事件有關,對此,保險局雖未正面證實,但迴應中已可看出答案,與北士科相關的被罰情節,主要有二,一是投資前未先作好供需評估,二是拿到土地之後再變更設計、拖延完工時間而且增加成本。

新壽的被罰理由,保險局指出,新壽投資不動產前,未審慎評估該地區的供給需求,以致廢棄原有設計並需重行申請建造執照變更,延宕完工期程及增加建築師委任費用等情事。對此,外界解讀與北士科有關。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112年11至12月金檢新壽時,發現新壽投資不動產前,未考慮該地區的供需狀況就先投資,投資之後作相關開發設計,但設計完之後,發現與市場狀況有落差,又再作變更設計。如此反反覆覆,增加成本還延宕完工期程,不符合公司在投資前該作的評估作業。

至於新壽再度發生旗下不動產由利害關係人「無償使用」問題而遭罰,蔡火炎表示,新壽曾因新板傑仕堡無償由物業管理者提供給利害關係人使用,而在110年3月被裁罰,這次的裁罰與上次110年3月的裁罰原因非常雷同,也引發外界關注是否爲同一利害關係人。

對此,蔡火炎澄清,雖然情節類似,但這次的不動產標的並非新光傑仕堡,此外,金檢的期間是在112年的11月至12月,意指利害關係人並非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