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缺工!開放旅宿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元旦上路 起薪3.2萬元
「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將於2026年上路。圖/勞動部提供
爲緩解產業缺工,勞動部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將於元旦上路,除透過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2000元增給移工名額,也首度開放讓旅宿業、商港碼頭業從海外直接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其中,旅宿業外國技術人力起薪須達3.2萬,商港碼頭則爲3.9萬元。
勞動部今公告明年實施新訂定的「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並修正「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藍領審查標準、轉換僱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等多多項法規,陸續也會有相關公告與令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雙語翻譯、廚師及相關工作、中階技術及旅宿服務等外國人工作項目,其工作資格、僱主申請條件、聘僱管理及核配比率等事項,長期與一般藍領移工適用同一個審查標準及管理辦法,但實際上這些外國人在工作資格、工作年限、生活照顧管理及銜接移民制度等面向,與移工不同,因此建立外國技術人力專屬法規,分流管理。
在外國技術人力制度上,原「中階技術人力」調整名稱爲「外國技術人力」,並進一步開放可自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及「商港碼頭技術人力」,迴應產業實際需求。
蘇裕國說明,僱主每幫一名低薪較低的本國籍員工加薪至少2000元,就可增聘一名外國技術人力,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勞動部將查覈勞保投保資料、實地訪查,確保加薪勞工投保級距至少跳一級,若查到不實,將廢除聘僱許可。
他說,元月2號將另公告旅宿及商港碼頭外國技術人力的核配比率、本國勞工加薪數額、僱主及外國人資格條件。觀光旅宿業部分,限觀光旅館及旅館適用引進,除起薪須達3.2萬元,也會要求技術人力須具相關技能、華語或英語能力等A2基礎級。商港碼頭起薪爲3.9萬元。
除此,法規也鬆綁技術人力生活照顧管理及住宿、健康檢查等規範,外國技術人力可自主安排居住場所,未來僱主在生活照顧管理上由義務照顧責任轉變爲勞僱雙方合意協調,賦予外國人更多生活自主權;另針對已在臺逾3年的外國技術人力,僅需於每次申請聘僱時完成健檢,但家庭看護技術工作及多元陪伴照顧技術工作者,仍需每3年定期進行胸部X光肺結核及身體檢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