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電器退稅延至2029年底 財部:近6年已減稅218億元
節能電器退稅已歷經兩次展延。聯合報系資料庫
爲持續鼓勵民衆選購節能家電,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將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爲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溼機(節能電器),每臺可申請減徵貨物稅最高2,000元的優惠措施,再延長四年,實施期限延至2029年12月31日止。
財政部說明,這項減稅措施自2019年6月15日上路以來,已歷經兩次展延,截至2025年5月底,累計退稅件數超過1,316萬臺,減稅總金額約218億元。
財政部指出,政策不僅有效促進節能電器銷售,也有助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配合2025年及2026年即將上路的冷暖氣機與除溼機耗能基準新制,政府決定續推減稅,提升高效率電器的市場佔比,並帶動家電產業升級。
財政部說,本次修法透過稅負減免減輕民衆換購壓力,推動綠色消費,後續也會加強宣導退稅流程,確保民衆權益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