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前次長葉丙成泄性平受害人個資 北市府開罰5萬元
▲教育部前次長、臺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遭北市府裁罰。(資料照/記者許敏溶攝)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教育部前次長、臺大教授葉丙成涉泄漏校園性平案某受害人個資,北市社會局以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保密規定爲由,對葉丙成開罰5萬元。
今年4月時任教育部次長的葉丙成在社羣媒體揭露性平案當事人個資,教育部5月將葉丙成移交性平會,歷經3個月調查,認定葉丙成並非《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的性別事件案調查成員或相關主管、無職務關聯,沒有違反《性平法》規定。不過葉丙成8月仍決定請辭次長職務,回到臺大任教。
北市社會局今表示,此案陳情人9月向衛福部長信箱陳情,函轉北市府調查後,認定受處分人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處5萬元罰鍰,裁處書已在昨天寄出。
根據中央社報導,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表示,此案在民衆檢舉後,按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或揭露被害人的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資訊,並依同法第48條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張秀鴛表示,因爲被害人所在地爲臺北市,因此由北市府按照裁量準則,包括受裁罰人是否爲初次、社會影響力等。以這個案子爲例,葉丙成具政治人物、學校教授等身分,影響力是大的,因此北市開罰5萬元,接下來就是做成行政處分,若受裁罰人對於這個行政處分有任何異議可提出訴願由衛福部召開訴願會,但目前尚未接到訴願。
葉丙成針對此事僅迴應:「目前我沒收到任何通知,很感謝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