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校事會議修法 全教總批校長被制度當成「巨嬰」供養

全教總表示,「只要不滿意老師,就提出校事調查」已成校園新常態。圖爲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教育部最新發布的校事會議相關修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達譴責,認爲修法對於明顯惡意的濫訴毫無防堵機制,更是過度擴張行政調查權、無視教師名譽救濟。全教總強調,教育部修法時「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的心態,不僅無法導正校園內「小案大辦」與「濫訴」的歪風,反而帶頭摧毀親師生之間的信任。

教育部今公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覈辦法修法,本次修正檢舉案件受理機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認定是否受理案件,採無記名投票方式,校長不參與表決。

對此,全教總怒批制度設計荒謬絕倫,除了與校事會議功能疊牀架屋,教育部爲杜絕「校長濫權」的質疑,讓校長主持會議卻無權表決,形同讓校長逸脫行政責任,被制度當成「巨嬰」般供養,卻讓學校行政陷入權責不明的泥淖。

全教總表示,「只要不滿意老師,就提出校事調查」已成校園新常態。從糾正常規被檢舉「霸凌」或「不當管教」,到成績評量被投訴「教學不力」,有心人士更從南到北針對網路影像進行濫訴。全教總指,在這次修法中,教育部對此類明顯惡意的濫訴毫無防堵機制,教師在長達半年以上的調查中面對心理折磨,即使最終清白,也已名譽受損、精疲力竭。

全教總認爲,「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是教育部修法思維的寫照,對比教育部官員的不當行爲處理與大專教師的評議輕放,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展現強烈的不信任。全教總強調,保護學權與工作權並非對立,支持處理真正的不適任教師,但反對將「管教行爲」仇視爲「惡意霸凌」,過度擴張行政調查權、無視教師名譽救濟,以及刻意置入觀課措施,侵犯教師專業自主。

全教總批評,當前的校事會議制度越改越亂,已淪爲行政空轉與撕裂親師關係的元兇,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解聘辦法缺失,建立「輔導先行」機制與「濫訴過濾」門檻,停止對基層教師的集體霸凌,還給校園一個專注教學、彼此信任的友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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