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騙4歲童當「烤雞」塗乳液猥褻改無罪 另侵犯3童仍判8年
圖爲幼兒示意圖。圖/AI生成
男子陳羿翰擔任幼兒園代理教保員、教保員,強制猥褻4名3至5歲幼童,騙稱「有怪物來了」令幼童趴在地上,強行撫摸下體。陳不認罪,臺北地院依4個對未滿14歲男女犯強制猥褻罪判陳8年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其中1童的指證無據,改判無罪,其他3人認事也有誤,依4罪判陳8年徒刑。
檢察官指控,陳羿翰2023年6、7月任職臺北市某幼兒園擔任代理教保員,2024年3月至8月在另家幼兒教保員,涉嫌對教保的4名幼童性侵。
2023年6至7月,陳於某日中午午餐前,假藉檢查身體褪下1名男童褲子,徒手將臀部撐開並掏出男童的生殖器撫摸;2024年8月1日,陳在午休時,伸入1名女童裙子內撫摸她的下體,食膸知味後,再猥褻對方1次。。
2024年同一時段,陳在幼兒園某處室內將室內燈源關閉,對室內學童稱「怪物來了」,利用學童趴在地板之際,撫摸一名男童下體;還有次趁幫4歲男童手、腳擦乳液時,說對方是「一隻要進烤箱的烤雞」,要全身上油,故意擦在男童的生殖器上猥褻。
北院審理,陳羿翰否認犯行,辯縱使碰觸到幼童身體的私密部位,也是要教養照顧幼童。北院調查,被害人稱老師看他們的「小鳥」跟屁股「大家都有被檢查過」,男生檢查「雞雞,女生檢查屁股;有人說老師觸摸下體時,還用手機拍攝;被害女童稱,她尿尿的地方受傷,原因是「老師用手戳」。合議庭依相關證述,認定陳犯罪成立。
北院認爲陳羿翰擔任代理教保員、教保員,對4名幼童猥褻,犯後飾詞狡辯、託詞卸責,被害人受傷害影響後,無法回覆正常的童年生活、更畏懼人羣,分就陳犯的4罪各判刑3年6月,應執行8年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認爲陳羿翰猥褻女童部分應該是犯2罪,應分論並罰;命令幼童趴在地上猥褻部分,因手法認定與一審不一樣,因此撤銷改判。至於陳被控在男童生殖器上塗乳液部分,因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高院認定陳羿翰共有4個對未滿14歲之男女犯強制猥褻罪,仍處他8年徒刑,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