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不同調?臺南警抓翹牌挨轟 公路局擬首訂角度規範

臺南市近期發生多起機車路邊停車遭警方取締翹牌爭議。(民衆提供)

臺南市日前發生多起機車路邊停車遭警方取締翹牌,拖吊、拔牌並罰3.6萬元,車主抗議驗車通過、甚至使用原廠牌架也挨罰,爭議延燒。國民黨立委羅廷瑋今邀相關單位協調,據悉,公路局將於2月13日前邀相關單位召開內部會議,研擬訂定車牌角度、牌框及底版等相關規範,這也是交通部首度針對「車牌角度」訂定明確數字規範。

臺南市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轄區近來多位車主反映,機車停在路邊時遭取締翹牌,有車主以爲車輛遭竊,報案才知被拖吊,連車行的待修車輛都被拔牌,更有原廠牌架車輛也遭殃,事後更發現有員警使用iPhone測量車牌角度,但現行未依規定懸掛車牌法規並無具體角度規範,僅以「可清楚辨識牌號」爲原則,該轄員警遭質疑「憑感覺執法」凌駕中央,該派出所地標也被改名爲「拔牌派出所」,挨批行徑如同擄車勒贖,在機車社羣引發熱議。

羅廷瑋今上午邀請交通部、警政署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羅廷瑋說,會中警政署搬出過去行政訴訟失敗案例,強調警方依法行政,針對相關取締案件,公路局將依個案重新認定,並於2月13日前針對「車牌角度」開會研議是否要規範更明確。

羅廷瑋直言,一年半前就提出應訂具體標準,當時公路局回覆不必訂,如今接連爆出18件爭議案件,才說要研議,現在一方說驗車通過就是合法,另一方則認爲感覺不合法,雙方僵持。會中也提出,爲了防止驗車通過後有車主去改車情形,是否該做防僞標籤等措施。

公路局迴應,今協調會就機車號牌懸掛方式爭議,委員請公路局邀警政署等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研商討論。

據瞭解,公路局將於2月13日前邀集交通部、警政署等單位召開內部會議,將研擬訂定車牌角度、牌框及底版等相關規範,事前也會蒐集民間意見,這也是交通部首度針對「車牌角度」訂定明確數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