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信用卡!鑽「加值免簽名」漏洞盜刷333次 A走25萬下場曝
▲8個月盜刷333次沒被發現?基隆男利用信用卡「自動加值」免簽名功能,海撈25萬。(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楊姓男子在仁愛市場拾獲一張具悠遊卡功能的信用卡,竟起貪念據爲己有,並利用卡片「自動加值」免簽名功能,在8個月內瘋狂感應333次,累計花掉近26萬元。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侵佔遺失物及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等罪,合併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楊男於2023年5月間,在基隆市仁愛區仁愛市場附近拾獲張姓民衆遺失的一張臺新銀行信用卡,該卡同時具備悠遊卡電子錢包功能。楊男未將卡片送交警方處理,反而發現只要餘額不足,感應時即可自動以信用卡額度加值500元或其倍數至電子錢包,且無須覈對身分或簽名,於是開始拿着卡瘋狂消費。
自2023年5月至12月間,楊男頻繁持卡至特約商店消費,除自行使用外,甚至還讓不知情的成年男女代爲感應加值併購物。8個月內共加值約333次,累計消費金額高達25萬6,500元。張姓失主直到接獲銀行通知帳戶出現異常交易,才發現信用卡遺失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認爲,楊男正值青壯年,卻貪圖小利侵佔他人信用卡,不僅侵害失主及髮卡銀行的財產權益,也影響被害人的金融信用,依侵佔遺失物罪及3項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合併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另楊男藉由自動加值取得的不法利益25萬9,000元,法院亦宣告沒收,若無法沒收,將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