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惡摸小30歲帥警!淫喊「鮮肉」:肉棒給我看...最終下場曝
▲南投地檢檢察官王元隆遭懲戒法院免職,上訴也遭駁回確定。(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於任內涉嫌性騷擾一名男警員,多次傳有性暗示的訊息,並動手撫摸男警的大腿,男警提告,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王元隆遭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王元隆上訴稱自己「僅止於言語上之失當與賣弄」,但職務法庭不採信,駁回上訴,王元隆確定遭免職轉任。
王元隆爲司法官38期結業的司法官,現年56歲,但喪偶,育有一子,辦案品質、爲人處事的風評也不差,但他卻爆出性騷擾案件。去年初王元隆因爲偵辦毒品案件,認識轄區一名帥氣男員警,員警小他30歲,但王元隆欣賞對方,竟直呼對方爲「(小)鮮肉」。
王元隆還傳送「也太補眼睛了吧」、「這樣我哪好意思肖想」、「認真問,可能你爸都比我年輕,不要跟我說,比較沒有道德壓力」、「命中註定我們還要在一起」、「肉棒來給我看一下」、「可惡!我要看鮮肉」、「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過年後了,湯屋,案件隨你發揮」、「回來上班的時候,通知我!享用鮮肉」、「星期四來補眼睛」、「小鮮肉感覺很可口」、「鮮肉來喔」等有性意味、性暗示之訊息。另外他也兩度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研究室內,觸摸男警的背部、大腿。男警不堪其擾,決定提出告訴。
南投地檢署受理後隨即分案由婦幼組主任檢察官偵辦,併火速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案件最後因王元隆賠償男警並道歉,男警撤回告訴,法院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讓王元隆躲過刑責。全案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
職務法庭去年11月間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臺中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提出上訴,他表示,「雖曾爲追求、討好男警而表示『案件隨你發揮』等語,惟僅係爲博取甲男好感,僅止於言語上之失當與賣弄,並未將此等言語轉化爲實質之違法執行職務行爲。」此外,他也說自己預計於2027年退休,父親年近九旬,近年來確診癌症末期,另外他也還有就學中的女兒需要扶養,家用開銷大,請求從輕改判申誡或罰款。
但職務法庭上訴審審理後,認爲原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另外也認爲,王元隆的違失行爲已造成社會對檢察官整體評價的貶抑,損及人民對上訴人足以從事檢察官職務的信任,所以認定王元隆已不適合擔任檢察官職務,有予以懲戒汰除退場的必要,故此,免職轉任的懲處並無違誤。最後上訴審駁回王元隆的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