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冰品食安抽驗 兩件不合格限期改善

▲嘉義縣衛生局啓動飲冰品專案抽驗,揪出2件不合格限期改善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隨着夏季高溫來臨,冰品冷飲消費進入旺季。爲維護縣民食用安全,嘉義縣衛生局特別啓動「115年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截至5月下旬,已完成20件產品抽驗,其中18件符合規定,合格率達90%;另有2件冰品因「腸桿菌科超標」初抽不合格(不合格率10%),衛生局已責令限期改善並將進行復抽。

衛生局表示,飲冰品微生物超標反映出製作過程的衛生管理出現漏洞,常見原因包含:場所與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及人員衛生習慣不佳。衛生局強調,若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經命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依同法第48條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衛生局長趙紋華提醒,民衆盛夏外食或選購冰品應謹守食安五要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食品購買後切勿長時間放置室溫,冷藏應低於7℃、冷凍低於-18℃。若民衆食用後出現腹瀉、嘔吐、腹痛等疑似中毒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儘量集中至同一醫院,以利通報衛生單位即時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