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1車飆速81km、1車亂迴轉害後座妻慘死 2肇事騎士都遭起訴
▲江男騎車載妻子迴轉不慎與對向超速直行的機車發生碰撞,後座妻子傷重不治,檢方依法對2騎士提起公訴。(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葉品辰/嘉義報導
嘉義縣大林鎮去(2025)年10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江姓男子騎機車載妻外出,行經嘉99線時貿然迴轉,與對向直行機車發生碰撞,造成妻子傷重不治。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雙方皆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案發於去年10月20日晚間6時10分許,江男騎乘機車載着妻子,沿嘉99線由西往東行駛,行經大林鎮三村裡約2.986公里處時,未依規定顯示左轉方向燈,也未暫停確認來車狀況,即直接往左迴轉,試圖跨越對向車道。
此時,對向由彭姓女子騎乘的機車直行而來,因車速約81公里,明顯超過該路段50公里速限,發現前方有車迴轉時已來不及反應,雙方當場碰撞後人車倒地。事故造成江男全身多處重創,包括骨折、出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等傷勢;其妻則出現嚴重頭部外傷、腦出血及多處開放性骨折,經送醫搶救仍因傷重不治。
檢方指出,該路段當時爲夜間且設有照明,路面乾燥、視線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經事故鑑定,江男未依規定迴轉爲主要肇因;彭女超速行駛、未能及時反應則爲次要原因。
此外,兩名被告於事故發生後,在警方尚未發覺前即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要件,檢方建請法院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全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報請偵辦,並由死者家屬提出告訴,檢方依刑法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後續將由法院審理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