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噓寒問暖真討錢!悲催女慘淪提款機 法官一刀斬斷爛婚

假噓寒問暖真討錢!悲催女慘淪提款機,法官一刀斬斷爛婚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僅維持3年、卻充滿金錢糾葛的婚姻,最終畫下句點。女子阿琳控訴丈夫阿辰(均化名),在婚後利用她具智能障礙、受輔助宣告的弱點,多次要求她借貸、擔任保證人,甚至坦承沉迷賭博,將貸款款項花用殆盡,自己卻每月得償還2萬多元債務。法院審理認定,婚姻已名存實亡,依法判準離婚。

判決揭露,兩人於2022年底結婚,但婚後從未真正共同生活。阿琳與阿辰分居兩地,僅偶爾假日短暫相聚。阿琳主張,丈夫看準她每月有固定薪資,要求她申辦信貸60多萬元、車貸40多萬元,金額全由對方使用,她卻須負擔還款壓力;此外,對方還頻繁以「生活費」、「老家整修」等名義索取2000至8000元不等金額,事後才坦承用於賭博。

阿琳的胞姐證稱,妹妹長期爲阿辰繳納貸款、代爲處理汽車借款保證事宜,卻換不到一句關心。她表示,阿辰幾乎只在缺錢時才聯絡,從未探問阿琳身體狀況或生活情形。阿琳因債務壓力失眠、情緒低落,家人甚至陪同就醫。兩年前父親過世後,雙方更漸行漸遠,半年來完全失聯。

法院指出,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若夫妻間出現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即便不屬於第1項明列事由,仍可請求裁判離婚。婚姻以共同生活、誠摯互信爲基礎,若雙方長期未同住、缺乏情感支持,且互動僅圍繞金錢往來,已背離婚姻本質。

法院審酌後認定,阿辰經合法通知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說明,顯見無意維繫婚姻;加上雙方實質分居、缺乏關懷互動,婚姻目的已無法達成。綜合所有事證,認定雙方關係確已生破綻難修,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