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朴子3月發放紓困金2千 遷出者、新生兒也納入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代表會通過規畫3月發放紓困金。圖/朴子市公所提供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今天上午經代表會全體代表同意,通過「嘉義縣朴子市因應丹娜絲颱風及0728豪雨災後復原紓困金髮放自治條例」,預計於3月7、8兩日發放紓困金,每名市民發給2000元。公所表示,發放對象包含2025年7月28日前設籍朴子市、包括7月7日至7月28日遷出者,以及7月28日當前出生且符合登記資格的新生兒。
此次紓困方案是爲因應丹娜絲颱風與0728西南氣流豪大雨造成的嚴重災情,市公所考量市民生活受衝擊,爲照顧災後重建而提出。發放資格除了在2025年7月28日前設籍者外,考量公平性與市民權益,該期間內遷出的人也納入領取範圍。
此外,針對2025年7月28日(含當日)前出生的新生兒,只要在領取期限前於朴子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同樣符合領取資格,每人限領一次。
吳品叡表示,代表會與公所達成共識,後續將由公所訂定具體發放辦法,儘速積極辦理各項行政作業。吳品叡說,公所會做好相關準備,務必讓市民都能順利領到2000元紓困金。
至今嘉義縣18鄉鎮市中,已有義竹、梅山、太保、民雄、竹崎、新港、朴子、大林、阿里山等9個鄉鎮市完成或宣佈普發現金,發放金額從2000元到6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