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聚餐、購物都拿來核銷 臺南研考會前主委夫妻認了繳回6萬元
臺南市府研考會前主委蒙志成被控不當使用主管特支費,用於家庭聚餐、購物及採購飯店自助餐券,還以公務車載家族成員返鄉奔喪或到購物中心用餐,總計6萬多元,蒙志成夫妻被訴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2人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量處適當之刑,以勵自新。
檢方指出,蒙志成於去年7月1日起至今年6月27日止,擔任研考會主任委員,爲市府一級主管,而有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經追查他與妻子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對於主管事務違背法令圖利自己與他人罪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嫌、公務員背信罪嫌。
檢方指出,蒙志成於去年7月至今年1月間將爲自己與家庭成員間私人聚餐費用,與公務範圍或公務用途均無關消費,包括在百貨公司或餐廳用餐、酒店早午餐券等27筆消費,共計5萬3840元,交由不知情同事覈銷。
蒙志成夫妻去年7月至12月間也將自己及家庭成員私人購物消費或餐費,包括買書、甜點及蛋糕等4筆、共3673元。且去年12月間向大億國際旅行社,以1萬8920元價格所購買取得「臺糖長榮套裝平日自助餐」餐券共22張,並於同日申請覈銷,爲他家庭成員私人聚餐用。
檢調也追出,蒙志成於去年底拿家庭成員個人私用文具用品發票共427元,包含國小作業簿、馬卡龍捲尺等學生用品,經他事後自覺不妥而抽回申報單。
同時,他於去年9、10月間開公務車載妻子返回雲林,處理親友喪葬事宜,及與家人前往南紡購物中心用餐消費,油費及ETC費用約427元,合計約6萬2240元。
檢方指出,蒙志成夫妻於偵查中已爲自白且自始坦承不諱,犯後深表悔意,並於偵查中繳回全數犯罪不法所得共計6萬2240元,且所犯數罪各次金額均小於5萬元以下,建請法官斟酌2人於審理中是否仍爲認罪表示,酌予量處適當之刑,以勵自新。
臺南研考會前主委蒙志成夫妻被訴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2人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量處適當之刑,以勵自新。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