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普發6000元24日開領!東西區136處發放所公告一次看

嘉市府普發6000元24日開領,東西區共136處發放所公告一次看。圖/嘉市府提供

嘉市府宣佈,「振興經濟、強化民衆消費韌性普發現金加碼計劃」,普發6千元24日(週六)、25日(週日)發放。市府在東、西區共設置136處發放所,其中東區65處、西區71處,便利市民就近領取。

市府指出,136處發放所名稱、地址及各里鄰對應領取地點,已彙整於「嘉義市政府振興經濟強化民衆消費韌性普發現金加碼計劃發放所設置地點一覽表」,供市民查詢。爲落實分流、避免人潮集中,市府預計16日起,由裡、鄰長或裡幹事逐戶發送領取通知單與委託書,提醒市民依指定時間與地點前往。

市府運用歲計賸餘推動振興加碼方案,每位符合資格市民可領取現金6000元。盼透過發放現金,穩定民生消費、支撐在地經濟動能。普發現金24日、25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市民須依通知單載明的時間與地點,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前往領取。

發放對象須同時符合條件,包括去年12月8日(含)前設籍嘉義市,且造冊日12月24日仍設籍(不含發放日前死亡者);另於12月8日(含)前出生,並於今年2月6日前完成出生登記、設籍嘉義市者,亦可領取消費金。若未能於主要發放日完成領取,市民可於1月30日、1月31日、2月6日及2月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戶籍所在地之聯合裡辦公處補領。

市府提醒,消費金可由本人親領或委託他人代領,需備妥通知單、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代領者須年滿18歲,並檢附完整委託文件。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代領,並須附相關身分及戶籍證明文件。若無法於上述期間親自領取,可於3月2日至3月15日申請轉帳,提供線上及紙本兩種方式,申請網站將另行公告,款項預計4月30日前撥入指定帳戶;逾期未領取或未申請轉帳者,將視同放棄,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