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馬英九三中案「追殺失敗」 檢方要淪為政治打手到何時?
前總統馬英九。聯合報系資料照
三中交易案已過廿年,檢方起訴在法院審理已歷經七年時間,漫長的歲月,總統從蔡英文換成賴清德,外界對此案的質疑從沒間斷。二○二五年的最後一天,前總統馬英九二度獲判無罪,再一次宣告「政治辦案」終究禁不起證據檢視,檢方該引以爲戒。
三中案最早是由游錫堃、柯建銘告發,特偵組歷經九年的調查,最終認定查無犯罪事證,早在二○一四年簽結,當時特偵組曾挨綠營批放水包庇。政黨輪替後,蔡英文政府上任,三中案「死灰復燃」,由臺北地檢署接手「重啓」調查,並洋洋灑灑以七百多頁起訴書羅列馬英九的罪狀。
歷經一、二審法院共花七年時間審判,均判決馬英九無罪,雖還給他清白,但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如同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因被懷疑是共諜,但缺乏證據下,檢方輕率以洗錢等罪名起訴,向心夫婦雖獲無罪確定判決,但兩人遭境管逾一四○○天滯留臺灣,人權嚴重受到侵害,在在凸顯檢察官濫權案例層出不窮。
政治敏感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定罪與否仍得靠證據,無論檢方是被動接受「指示」介入偵辦,或是主動偏頗護航執政黨「看顏色」辦案,案件不能以證據服人,終究過不了法院審覈,也絕對無法通過公開檢驗。
檢方擁有龐大的國家資源,能主動發動案件偵查,決定起訴與否,檢察官自帶一把公權力之劍,判斷是非對錯應「如履薄冰」,若爲迎合上意而恣意羅織罪名,此劍會是雙面刃,濫殺無辜也會「自傷」,讓脆弱的司法公信力跟着陪葬。
司法是否爲政治服務,又是否成爲「打手」攻擊立場不同的「異己」,民衆看在眼裡,心中也自有一把尺,無論是三中案或向心案,都是一面鏡子,照映出檢方面對政治敏感案件時,是否能守住證據至上、法律優先的專業底線。
馬英九二度無罪,檢方若要上訴,須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檢察官是否選擇繼續當「東廠」,耗費龐大人力、物力追殺到底?外界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