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捷山鼻站開發案 祭15%容積獎勵招商 力拚2031年完工

桃園市捷運工程局公告A10山鼻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基地面積約5000平方公尺,達標可享15%容積獎勵,預計民國120年完工啓用。(姜霏攝)

桃園市捷運工程局日前公告蘆竹區機場捷運 A10 山鼻站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爲鼓勵大規模整體開發,規定基地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可額外增加15%基準容積,預計於民國120年完工啓用。國民黨桃園市議員錢龍指出,山鼻站周邊現有重劃區住宅聚集,未來引入商業機能時,應避免影響既有住戶權益。

市府指出,山鼻站車站專用區位於南山路三段與機捷路二段交叉口西南側,開發基地爲蘆竹區新鼻段227地號,面積約5000平方公尺,採整體開發方式辦理。依規定車站專用區建蔽率不得超過80%、容積率上限爲280%,並得依商業區相關規定使用,同時可適用建築基地綜合設計制度。

市府說明,爲鼓勵大規模整體開發,基地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可額外增加15%基準容積,另建築申請須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地下開挖率不得超過80%,並須留設充足法定空地與綠化空間。

在公共開放空間與人行環境方面,基地北側臨機捷路二段,須退縮6公尺留設帶狀公共開放空間,東側臨15公尺計劃道路則退縮4公尺,並於街角留設至少100平方公尺廣場空間,全面開放供民衆使用。人行步道需維持連續、無遮檐設計,兼顧無障礙動線與基地保水功能,提升行人通行安全與舒適度。

市府表示,該案建物設計須整合捷運轉乘設施,並配合捷運系統介面設計準則,確保營運、維修及緊急逃生動線彼此獨立且安全無虞。另須納入性別友善與母性保護設施,並依規定設置充足轉乘停車位及防洪、防火措施。

錢龍指出,該計劃停車位數量由原本規畫的90席縮減至60席,但山鼻站周邊現況本就存在停車不足問題,市府應審慎評估,避免未來衍生違停情形,佔用人行道、影響行人安全。他也呼籲市府加快開發進度,避免影響捷運建設的自償性收益,並同步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引入商業機能後,不致衝擊周邊重劃區居民的生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