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車位害死1歲娃!鄰沒看就按鈕奪命 廠商:本就不是100%安全
▲臺中北屯今年7月機械車位意外案偵結,檢方起訴2人。(圖/民衆提供)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北屯7月傳出某社區機械停車塔意外,一名劉男抱着1歲多的兒子正要下車,結果一名余姓住戶提前按下車位按鈕,導致機械車位移動,男嬰跌下後被車子壓死。臺中地檢署近日偵結,除將余男起訴外,也認定該機械車位設備缺失多、無防呆機制,陳姓維護商也有責任,一併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檢警查,今年7月19日18時許,劉男開車載着年僅1歲3個月的男子回家,進入自家社區的機械車位後,於5號車位停妥,劉先下車站在停車板上,再到後座抱起孩子。
不料,一名余姓住戶也進入停車塔,準備停車時,先是以「倒車」方式進入升降梯,先觸按B1按鈕,未等待升降梯抵達B1,余男就隨即按下4號車位按鈕,更未確定機械車位是否已經淨空,導致劉男站立處開始移動。
▲男嬰母親畫圖說明,該處機械車位設計不良。(圖/記者許權毅攝)
劉男當時抱着小孩,腳下的踏板卻往下移動,車子又因尚未關閉車門,導致車輛卡在半空中,自己跟小孩跌落下方,車輛最後因爲支撐不住翻下,當場壓到男嬰頭部致死。
檢方發現,該機械車位是某機電公司陳姓負責人負責維修,自2011年起就受託負責保養,卻未於車位操作盤旁邊設置反射鏡或是監視器或是感應元件,也沒有其他能協助使用者目視之設備,更沒有緊急停止按鈕能使用。
▲檢方查出,余姓住戶提早按按鈕導致,並未確認車位內是否淨空,加上設備有諸多問題,維修商陳男有責任。(圖/記者許權毅攝)
陳男辯稱,已經有張貼使用公告,並且機械車位,「本就不是百分之百安全」,需自行注意使用規則,況且是有人在升降梯上按了1、2、4號導致5號車位作動升降,纔會導致事件發生,自身應無過失;余男稱,僅有按B1按鈕,沒有按下4號車位按鈕,不曉得爲何車位會移動。
案經檢方重回現場勘查、測試,並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若只按B1按鈕,車位不會移動,認定是余男操作導致,辯解不可採信,另也發現該機械車位設備也有多處缺失。全案近日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余男、陳男。
男嬰母親先前悲痛受訪說,爸爸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小孩才1歲,無法像廠商說的在旁邊先等,我們很無能爲力。不希望有再一個受害者,廠商應該去探討,是否有方法可以讓機械車位更安全,而不是立公告告知下一位,「不要按什麼按鈕」,那正在正確使用的人,生命不就握在他們手上嗎?況且保養廠商有貼出公告,早就知道該處機械車位設計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