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羽球拍擊傷女同學害門牙斷裂 基隆某國中母子連帶賠7.5萬

▲基隆國中生揮拍擊傷女同學「門牙斷裂」,母子判連帶賠7.5萬。(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某國中2025年發生一起校園受傷意外!一名女學生於校內體育館協助架設羽球網時,遭一旁男同學揮拍擊中臉部,造成嘴脣撕裂傷及門牙斷裂。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男同學有明顯過失,其母親亦未盡監護教養責任,判決母子須連帶賠償受害女學生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新臺幣7萬5,520元。

判決指出,事故發生於2025年6月18日下午3時20分許,當時女學生與另名女同學在學校體育館球場上架設羽球網,準備進行體育課程。男同學見羽球拍放置在地上,隨手拾起後即急於發球練打,未注意現場仍有同學在球網附近作業,揮拍時不慎擊中其中1名女學生臉部,導致其當場受傷。

女學生經送醫檢查後,發現嘴脣有嚴重撕裂傷,右側門牙亦因撞擊而斷裂。女學生家長認爲,孩子在校正常上課卻無端受傷,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因此向男同學及其家長提出民事求償,請求賠償醫療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10萬元。

法院審理時,勘驗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男同學並未依規定站在羽球發球線外,反而站在線內、靠近球網處,且在女學生尚未完成架設、仍位於危險區域時,即自行發球揮拍,最終導致意外發生。

法官指出,男同學應知揮拍前須確認周遭安全並等待同學撤離,卻疏未注意,具有過失責任;另因男同學尚未成年,其母親依法負有監護與教養義務,卻未能有效防止危險行爲發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考量實際醫療支出及精神損害程度,法院判決母子連帶賠償7萬5,52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