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探親…老婆趁機偷吃泰男 人夫1刀捅死小王一、二審都判7年2月
越南籍胡姓移工發現小他9歲的阮姓妻子,竟和工廠的泰國籍同姓工人婚外情,還趁他返鄉探親時偷搬家、持續和同男交往,胡失控拿水果刀狠刺同男左腹1刀奪命;臺中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他7年2月,胡上訴稱判太重,想早點回越南養小孩,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無理由駁回,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胡男(32歲)、阮女(23歲)在臺中某塑膠廠上班,胡2023年發現老婆出軌,警告她不許再和同男聯絡並要求搬到大雅區租屋處。
未料胡男2024年8月15日回越南探親,阮女趁機搬到龍井區租屋,胡9月10日回臺後到阮龍井區住處討論繼續同住一事,又驚覺妻子仍再和同男聯絡。
胡氣憤不已,11日中午12點多到同男西屯區租屋處,並警告他別再和他妻子往來,但雙方一言不合,胡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同左腹刺了1下,同男中刀躲回房反鎖,胡仍繼續踹門,救護車到場開門時,見同已倒臥血泊身亡,送醫發現腸繫膜動脈穿刺、腹腔內出血死亡。
臺中地院一審時,胡坦承不諱,有相關證據可佐,考量他已和被害家屬和解,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胡男7年2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胡男不服上訴,主張一審量刑過重,他認罪、和解,希望早日回越南賺錢養小孩。
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一審已綜合考量量刑事由,未違反比例,況且僅在最低刑度酌加2月,已屬從輕,並無過重,駁回上訴。
越南籍胡姓移工(上)不滿泰國籍同姓工人和他妻子有染,上門理論竟1刀刺死對方。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