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緩刑免坐牢 綠委憂:若他想開幼兒園「他可以」

▲民進黨團書記長、立委範雲。(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雖然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但宣告緩刑4年。案經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7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得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對此,民進黨立委範雲今(9日)示警,如果黃子佼接下來想開一間幼兒園,可以嗎?「如果他想,他可以」。爲此,自己正研議兒少工作證的具體推動細節,確實防堵這些惡狼再接近孩子。

藝人黃子佼免牢獄之災,民進黨立委範雲今(9日)表示,黃子佼持有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案,判決確定緩刑4年。如果他接下來想開一間幼兒園,可以嗎?「我要非常遺憾的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

範雲指出,雖然2023年修正後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有檢核幼兒園負責人或教保服務人員的消極資格,但因爲黃子佼是用個資法被判刑的,而幼照法相關消極資格跟兒少性影像相關的,只有兒少性剝削條例會被擋住。

範雲提及,可能有人說,兒少性剝削條例已經修法了,以後就會用兒少性剝削判刑了;但他被判的是緩刑,緩刑期滿之後,在法律上就是沒犯過罪、沒前科的人,到底地方教育局處在檢核消極資格還撈不撈得到他?

範雲指出,她辦公室昨天和今天都問了教育部國教署這個問題,但署裡還不能確認,正在詢問資料介接是隻接到前科紀錄、還是所有前案紀錄?

範雲認爲,從前幾天警察潛入同事家偷拍性影像和持有兒少性影像被判緩刑、到昨天得知黃子佼也被判緩刑,臺灣的社會到底怎麼保護孩子免於性暴力前案犯(被判緩刑期滿以後不會有前科、所以不能叫前科犯)的傷害?真正還做的太少了。

範雲說,雖然可以去修幼照法、把個資法加入消極資料,但就算修了幼照法、還有教師法、補教法和兒託法等,甚至不適任教練還沒有母法法源可以檢核。接下來,她的辦公室會詳細研究兒少工作證的具體推動細節,確實防堵這些惡狼再接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