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抓人就曝光…辦案露餡全因同款偵防車 北市刑警大嘆「太好認」
北市警局偵防車超過半數都是同一廠牌、同一車款,不少刑警辦案時往往一眼就被識破,直言非罪犯高明而是「太好認」。議員黃瀞瑩質疑,警局採購的偵防車過於集中單一車款,恐增加偵查曝光的風險。警局迴應,今年起讓需求單位自由選擇車款、車色。
警局統計,刑大與14個分局偵防車的配發數量共249輛,A廠牌甲款車輛的平均佔比58.63%,各單位從37.5%至72.73%不等,第一名大同分局11輛中就有8輛車同款,第二名士林分局同樣超過7成。
不過,偵防車作爲刑事人員跟監、埋伏、拘提逮捕犯罪嫌疑人等辦案之用,有基層無奈,雖然警政署提供多款車輛給地方警察機關選購,但北市刑警單位許多偵防車都是同一廠牌、同一車款,造成便衣埋伏很大困擾,很多毒犯、不良分子都知道刑警開這款車,他直言刑事辦案需要用不同車款到現場勘查,「刑事人員很需要隱匿。」
一名基層透露,刑警使用的車輛車牌號碼早已被公佈在官網,不但容易讓他們的行動失敗,更有可能讓基層刑警暴露在風險中,其他人建議可多元化車牌。
接獲多名基層人員陳情的議員黃瀞瑩說,去年底屏東發生嫌犯拒捕還衝撞偵防車釀警傷,可見刑警辦案出生入死,完善的裝備更顯重要。有別於明顯塗裝的巡邏車有嚇阻犯罪的效果,刑事人員開的偵防車反而愈普通、愈隱匿,才能在執行任務時不被輕易發現。
黃瀞瑩調閱數據後發現,全北市近6成偵防車都同一車款,導致犯罪集團只要認得這款車,遠遠看到就知道警察來了。警方也坦承,爲了怕被認出來,有時還得租車或以私車等替代方案辦案,她質疑本末倒置,市府編預算買車,卻因辨識度太高而不敢開,因此要求警局檢討現行採購與配置作法,應採行車款多元化策略。
北市警局後勤科長林崇志表示,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的建議車款中,巡邏車會有7款、偵防車則有10款。去年以前選擇偵防車款式的作法,不只參考使用後滿意度最高者,也考量車內空間、轄內維修便利性較優的車款,最後提供1款廂型車、1款轎車擇一使用。
後勤科說,因基層人員有所反映,今年起配合勤務單位需求,後勤科提供10種偵防車款供需求單位選購,並可自由選擇車色,以滿足外勤需求。至於協助偵防車輛保持隱密部分,將以申辦隨機車牌、臨時保密車牌、不定時更換車牌等方式,降低偵查暴露風險。
臺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員警於跨年夜在路口執勤。圖/取自臉書「臺北波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