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科案行收賄500萬金流細節曝光 辯方質疑「誘導式訊問」的合法性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院上午聚焦污點證人廖力廷偵訊筆錄,勘驗辯方聲請18則有疑義段落,釐清行賄時序與鄭文燦還款細節,檢辯雙方針對勘驗範圍與訊問過程的客觀性展開激烈攻防,庭訊直到中午12時30分,針對不爭執部分勘驗完成,法官田時雨諭知下午繼續。
根據勘驗內容,廖力廷表示是受其父廖俊鬆指示準備500萬元現金,他到銀行分批提領,然後將款項交給父親,當晚便帶着裝有現款的提袋前往市長官邸與鄭文燦碰面,在類似客廳的地方與鄭泡茶,廖父趁機將錢塞在茶几下方,當檢調持續詢問鄭是否知情時,他多次以「我想一下」、「忘記了」迴應。
至於送500萬元的目的,廖力廷在偵訊過程中,經由偵訊人員提示,坦言是希望鄭文燦市長能夠「支持」華亞科技園區的土地擴展計劃,而檢方在訊問中多次向他確認「是否因認爲鄭文燦具備影響力而送錢」時,他對此表示認同;但辯方指出,廖力廷於訊問初期的回答顯示他其實「搞不清楚狀況」,質疑檢調是爲了導向特定答案而反覆確認。
辯方質疑,廖力廷的供詞在起訴書中竟出現內容前後不一、一改再改等六個版本說法,認爲這反映出調查員與律師在訊問過程中可能給予強烈暗示,甚至在問題中直接塞入答案,導致證人產生「虛僞自白」或「合成證詞」。
對於辯方要求勘驗部分,公訴主任檢察官吳升峰表示,部分編號屬於錄製完畢後的對話,並非正式筆錄內容,因此沒有勘驗必要,同時主張,部分涉及證人醫療隱私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不應公開播放,認爲辯方在庭前臨時增加要求有拖延訴訟之虞。
桃園地院今進行第11次準備程序,經過冗長的勘驗過程,法官諭知暫停,下午繼續;鄭文燦與律師們步出法院去用餐。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檢今天蒞庭陣容仍由公訴組主任檢察官吳升峰、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公訴組檢察官邱健盛,檢察官陳嘉義和公訴李頎列席旁聽。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