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南新村案…政大提訟解套 臺大想效法
政大早年提供教職員居住的化南新村,保留戰後眷村風格,包括前副總統李元簇、司法院前院長施啓揚等人都曾是住戶,二○一八年被臺北市文化局登錄爲「聚落建築羣」,但因政大無力負擔,採取法律途徑救濟,二○二四年時,北高行認定撤銷認定化南新村爲聚落建築羣。臺大直言,化南新村判例可能是未來談判手段。
政大總務長蔡育新表示,當年化南新村全區登錄爲聚落建築羣,已限定了該地無法做校務使用。再者,相較於政府等公務機關可編列建物保存預算,學校經費只能用於教育、教育設施維護,而教育部補助與自籌款也難以因應。
蔡育新表示,政大當時主張,文資相關會議未體察學校財務可行性,只把責任轉嫁給學校,財務無法永續負擔化南新村,校方纔透過法律尋求救濟。後續政大將化南新村廿四戶整修,已改建爲學生宿舍。
針對大專校院文資建物養護,蔡育新則建議,應設計一整建、維管經費開放學校申請,「應該要政府進來」。
教育部則表示,已規畫五年七十五億「國立大專校院老舊建築改善計劃」,可用於取得使用執照四十年以上需補強的建物,及依法公告登錄爲古蹟、歷史建築或具文化資產價值建物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