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一查驚見「法律父親」!男子成年後才知身世真相

戶政一查驚見「法律父親」!男子成年後才知身世真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成年後辦理戶籍登記時,竟意外得知法律上另有一名「婚生推定父親」,當場震驚不已。原來他的母親當年仍在婚姻關係中,因此依法推定他是母親丈夫的婚生子,但男子多年來始終認爲另名男子纔是親生父親。經DNA親子鑑定後,確認雙方具有高度血緣關係,男子因此向法院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

判決指出,男子阿凱自幼由另一名男子撫養,且早在多年前即完成認領登記。不過,由於戶籍資料長年缺漏,母親欄位並未完整記載,阿凱直到近年向戶政機關辦理身分關係登記時,才被告知自己依法受到「婚生推定」規範。

戶政人員告知,由於其母親阿琴當年生下他時,仍與男子阿彥維持婚姻關係,因此依民法規定,法律上推定文彥就是他的父親。阿凱這才首次得知,原來自己在法律上還有另一層父子關係存在。

由於此事牽涉扶養、繼承及身分認定等重大權益,阿凱決定向法院提告,請求確認自己並非母親與阿彥婚姻關係下所生的婚生子女。

法院審理時,阿凱提出公立醫院出具的DNA親子鑑定報告,證明他與實際撫養他的男子阿榮(化名)具有高度血緣關係。鑑定結果顯示,雙方親子關係機率高達99.8051%,且Y染色體DNA STR單倍型結果一致,顯示無法排除雙方爲親生父子。

法官認爲,從鑑定結果可明確認定阿凱與阿彥之間並無血緣關係,因此,阿凱主張阿彥並非其親生父親,應屬可信。

此外,法院也檢視提告時間是否超過法律規定期限。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子女若要提起否認婚生推定之訴,必須在知悉自己並非婚生子女後2年內提出。

法官指出,阿凱雖然早年即遭他人認領,但直到2025年親子關係訴訟確定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時,才第一次得知自己受到婚生推定,也才知道阿彥的存在,因此認定他是在法定期間內提告,程序合法。

由於阿彥經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法院最終採信阿凱提出的DNA證據與相關戶籍資料,判決確認阿凱並非母親與阿彥婚姻關係下所生的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