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東談軍售:助臺提升反擊能力 國造潛艦正確選擇
美國國務院去年12月批准海馬士系統等8案、總額逾111億美元對臺軍售案。美國國防部前官員胡振東表示,海馬士與陸軍戰術區域飛彈等都可顯著提升臺灣的反擊能力,而潛艦是不對稱作戰重要武器之一,臺灣發展國造潛艦是正確選擇。
胡振東(Tony Hu)爲美籍臺裔,15歲就讀臺北市立建國中學一年級時,全家自臺灣移民美國,他在美國空軍服役27年,曾擔任美國國防部主管中國與臺灣事務的官員,以及與臺灣軍事交流等相關職務。
臺灣先前已對美軍購29輛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和84枚陸軍戰術區域飛彈(ATACMS),美國政府去年12月對臺再出售82輛海馬士以及420枚ATACMS;陸軍戰術區域飛彈的射程超過300公里,可自臺灣本島攻擊中國大陸。
對於這筆總額逾111億美元(約新臺幣3500億元)的對臺軍售案,胡振東指出,臺灣沒有能力、也沒有必要跟中國進行軍備競賽,中國擁有大量的戰機與軍艦,臺灣則擁有擊落戰機和擊沉艦艇的武器,這就是臺灣進行不對稱作戰的能力。
他強調,獲得飛彈比擁有一艘大型主力艦艇便宜的多,因此臺灣進行不對稱作戰的方向是正確的。
至於美國再度對臺出售海馬士和陸軍戰術區域飛彈,胡振東認爲,這些武器都顯著提升臺灣的反擊能力,也意味着當中國對臺灣發動攻擊時,臺灣可以對中國大陸進行反擊,這種反制能力正是臺灣所需要的,讓臺灣不是隻能坐等敵人攻擊。
他指出,臺灣也已研發出雄風系列飛彈,可對中國進行反擊,美國現在是協助強化當中國發動攻擊時,臺灣能具備進行反擊的能力。
提及臺灣推動國造潛艦計劃,胡振東認爲,潛艦絕對是「終極不對稱武器」(ultimate asymmetricweapon),因爲潛艦的不可預測性可以改變整個戰場情況,臺灣擁有潛艦絕對是正確的選擇。
胡振東指出,美國2001年計劃對臺出售8艘潛艦,但最終因各種原因而無法實現,可見在2001年時,美國就認定臺灣需要潛艦的水下作戰能力;但由於潛艦的行動難以預測,臺灣必須要能與盟友進一步協調戰時臺灣潛艦作戰的區域,避免出現誤擊等危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