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成內賊!醫美中心倉庫變私人金庫 私吞肉毒桿菌變現遭判刑
高雄地方法院認爲曹女雖竊取醫院肉毒桿菌盜賣,但考量她是經濟壓力巨大才一時迷失,加上其無前科且態度良好,給予緩刑處分。(資料照片)
高市某教學醫院一名曹姓護理師,負責保管、盤點院內醫美中心庫存肉毒桿菌,卻因家計壓力動起歪念,把醫院庫存當成個人倉庫,自民國112年間起,趁着職務之便,分21次偷偷「搬走」院內肉毒桿菌,再以低於市場的行情賣出,獲取不法所得共計226,100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後,判處曹女徒刑2年、緩刑3年, 10萬元罰款及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
曹女於醫院任職期間,因父親罹癌且須扶養年幼子女,在經濟壓力下動起歪念,趁領藥時溢領肉毒桿菌侵吞收藏,之後趁某位前同事有需求時,便將藥品帶出醫院已低價售出,對方隨後將款項匯入曹女指定帳戶,歷次侵佔售出共計34瓶,獲利總計達226,100元。
由於院方在清點藥物時,發現這批高單價的肉毒桿菌數量莫名短缺,追查下才揪出「內鬼」;曹女眼見東窗事發,向主管坦承犯行以自述書陳情,隨即自請離職。高雄地檢署偵辦後,原先除業務侵佔罪外,還連同《醫師法》的密醫罪一併起訴,但法官認爲曹女單純是將藥品變現,並未提供診斷或實際施打,因此醫師法部分不另論罪。
法庭審理期間,曹女爲了展現悔意,多次帶着60萬至80萬元的現鈔到庭,表達極度渴望和解的誠意,但院方考量若輕易和解,可能引發其他員工效尤,決定婉拒和解。曹女隨後再出招,直接向法院提存所辦理「清償提存」30萬元,讓醫院不用點頭也能拿到賠償金。
高雄地方法院考量曹女需獨力扶養2名稚子與照料罹癌老父,經濟壓力巨大才一時迷失,加上其無前科且態度良好,依業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3年,但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接受2場法治教育,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