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警啓動無照取締 專案連3天重拳上路
▲恆春警方配合縣警局交通隊取締無照駕駛。(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恆春警分局將配合縣警局交通警察隊,於11月24日至26日執行「無照駕駛違規取締專案」,以確保駕駛持有合格駕照,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
恆春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無照駕駛可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人本身以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恆春分局表示,無照駕駛危險性高,除了不熟悉車輛操作及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外,也缺乏防禦駕駛的觀念,常因此造成自身及他人危害,提醒民衆應考取合格之駕駛執照再上路,以免因駕駛能力有限發生事故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