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詐團車手「拒上繳100萬元現金」 北市警抓她再逮收水手
王姓女子被詐騙集團誘騙當車手,先交付20萬元現金給收水手蘇姓男子,孰料要再繳100萬元現金時「突然意識到被利用」,反抗拒繳,掙扎過程吸引民衆報警,蘇男未得手落荒而逃。北市警方獲報到場,在附近抓到蘇男,警詢後將2人依洗錢、詐欺罪嫌送辦;蘇男另涉吸毒駕車,被制單扣車、移送公共危險罪嫌。
松山警方去年12月22日獲報,光復北路、民生東路口發生強奪案趕抵,被害者王女(44歲)稱自己發現被詐團利用當車手,不上繳剛面交拿到的100萬元現金,但收水手蘇男(28歲)執意要拿走,因此爆發衝突。
2人在大馬路上拉扯,附近民衆聽到王女喊救命幫忙報警,蘇男見狀放棄搶奪,跳上車逃逸,警方詢問查訪,發現蘇男沒有離開現場,反而是佯裝成路人,開車到對面街道休息觀望。
警方上前盤查稱「有人指控你涉案」,蘇男辯駁不是要搶錢,稱是有人指控王女是面交車手,自己是要阻止她、不要讓她走,警方抱持懷疑態度,經同意盤查他坐車,發現有毒品愷他命,同步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後呈現陽性反應,當場制單、扣車。
警方爲了釐清案情,將王女和蘇男帶回派出所偵辦,並在王女身上查扣100萬元現金。
王女警詢時供稱,因接獲假檢警電話,被一名自稱是偵查隊隊長的人要求配合臥底辦案,不疑有他先向一名民衆收取20萬元現金,依指示拿錢給蘇男,完事後同一天中午又被要求,至松山區民生東路一帶取款100萬元。
王女稱,這次因爲金額龐大,且取款對象是一名77歲老婦人,開始起疑,就在被要求一樣拿錢給蘇男時,驚覺整起過程漏洞百出,意識到自己恐成被利用的詐騙車手,才拒絕交出。
儘管王女供述如流,但警方採懷疑態度,由於她收取被害人現金已是詐欺車手、先前領取20萬元後獲得4000元報酬,警詢後將王、蘇2人依詐欺、洗錢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蘇另涉公共危險罪嫌。檢方復訊後,分別諭令1萬元、3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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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警方在現場附近逮捕詐騙集團收水手蘇姓男子。記者翁至成/翻攝
王姓女子先繳交20萬元給詐團車手蘇男,要再交100萬元,突然意識到「自己被騙當詐騙集團車手」,跟對方爭執後倒底。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