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重啟 經部:自主安檢最快1.5年完成

核安會主委陳明真(左)、經濟部次長賴建信(右)、臺電副總許永輝(中),昨赴立院專題報告「我國核電廠再運轉之規劃及推動現況」。記者曾學仁/攝影

核三廠二號機去年五月十七日停機後,我國正式進入非核家園,但才短短八個月,核三廠再運轉計劃將於本月底前提送核能安全委員會審查。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昨表示,核三廠的自主安全檢查預計最快一點五年內可完成。核安會主委陳明真則說,若臺電相關資料與迴應完善,相關審查時間可再縮短。

核安會、經濟部及臺電昨在立法院專題報告「核電廠再運轉之規畫及推動現況」。經濟部長龔明鑫先前指出,核三廠再運轉計劃本月底前將提送核能安全委員會審查,最快二○二八年可再運轉,經濟部官員昨表示,正進行程序中;臺電副總經理許永輝透露,下週就會提送核安會。

不過立委柯志恩、羅智強等人質疑,核三剛停機不久,是否可縮短審查時間?相關審查具體需要多長時間?

柯志恩另問到,去年經濟部成立核廢最終處置專案辦公室,欲瞭解目前法律草案進度,賴建信僅表示,仍在討論擬定中,讓柯不滿地說,核廢最終處置場過去已討論數十年,經濟部態度過於消極。

另中東戰爭延燒,已影響全國能源供應,立委賴士葆昨表示,賴清德總統競選期間曾說,緊急情況可使用已停機的核電機組,但這樣情況下是否仍須符合核安?

陳明真表示,等收到臺電公司提出核電廠運轉執照換髮申請,將就送審文件及各項作業辦理情形,確認符合法規及安全要求後纔會同意換髮運轉執照,二○二八年有機會再運轉,若臺電相關報告內容準備充分,審查時間就可以縮短。

陳明真說,目前法規不允許馬上重啓使用,唯一例外是總統頒佈緊急命令重啓使用,但還是要經過核安會的安全檢查,臺電也須申請,但緊急啓動使用有期限,大概兩到三個月左右,什麼樣的情境屬緊急情況,須由上級判斷。

賴建信則說,核三廠的自主安全檢查預計最快一年半至兩年內可完成;核二廠則須待幹貯設施完工,將爐心內用過燃料棒退出後纔可進行反應爐內安檢工項,安檢期會比核三廠更長,而核二廠室外幹貯設施已於今年三月六日取得同意試運轉,預計今年底可取得運轉執照並進行燃料移出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