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重啟時間出爐!最快2027年下旬
備受關注的核能電廠延役議題有了初步答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備受關注的核能電廠延役議題有了初步答案。經濟部指出,26日已經正式覈定臺電的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拍板核一廠因多重因素,不具備再運轉可行性;但核二、核三廠則評估具備再運轉條件,將同步啓動自主安全檢查,並研提再運轉計劃。評估時程順利的話,最快2027年下半年,就有機會重啓核三。
經濟部指出,依臺電規劃,核二、三廠的再運轉計劃預計將在2026年3月提送核安會審查。不過,兩廠的自主安全檢查期程存在差異。核三廠尚須經過同儕審查並獲得原廠協助,預計需約1.5至2年才能完成;核二廠則因反應爐內尚有使用過的核燃料,須待室外幹貯設施啓用才能移出,爐心清空後纔可進行相關安檢,因此期程將比核三廠更長。
經濟部說明,臺電依照新修訂的《核管法》及其辦法,針對核一、二、三廠從七大面向進行盤點與分析,範圍涵蓋機組設備、人力配置、燃料幹貯、地質耐震、安檢整備現況、同型機組延役狀況及供電效益。
評估結果顯示,核一廠兩部機組分別已停機逾11年、8年,設備老化嚴重,且重要發電設備多已拆除需重建,加上其機組與日本福島核災事故同型,日本同型機組也都已進入除役,因此確認核一廠不具再運轉可行性。
反觀核三廠,因機組設備尚未拆除,皆以營運期間標準定期大修及維護,且反應爐已清空,燃料池尚有空間,初判具備再運轉條件,但部分具有原廠專利,需尋求原廠協助。核二廠雖發電系統停機逾兩年,需執行長大修並復原管制計劃,但其安全及支援系統仍比照營運期間定期維護,初判亦具再運轉條件。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副司長劉起孝表示,由於預估核三廠最快能在2027年下半年完成自主安全檢查,若送核安會的再運轉計劃也順利通過,最快在2027年下半年,核三廠就可重啓。
經濟部強調,核電廠重啓程序必須符合「兩個必須」及「三個原則」,會要求臺電以最嚴謹的態度進行自主安全檢查與評估,確保核安符合國際標準,後續除須國外專業機構進行技術同儕審查外,仍須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才能依核安會審查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