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過期神戶牛賣2700!店長3人開庭認罪求緩刑

和牛EMPEROR過期神戶牛賣2700,店長3人開庭認罪求緩刑。(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知名燒肉店「和牛EMPEROR」民國113年間爆出食安風波,被指將過期神戶牛料理後,以每客2700元賣給消費者,檢方依加重詐欺罪起訴日籍負責人阪本鬥志、久保姓店長及山添姓料理長;臺中地院昨開庭審理,3人一改偵查時全盤否認的態度,當庭改口坦承犯行,表示願繳回犯罪所得,並盼法院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機會。

檢方起訴指出,天樂公司社長阪本拓也自113年9月起經營該餐廳,由弟弟阪本鬥志擔任負責人,並聘請久保任店長、山添擔任總料理,餐廳113年10月20日購入的神戶牛保存期限至同年12月3日,但阪本鬥志、久保、山添明知肉品已過期,仍將過期神戶牛料理成「神戶牛帝王莎朗」以每客2700元售出,共有29名消費者食用。

檢方偵訊時,3人均否認犯行,辯稱店內神戶牛缺貨,實際出餐爲鹿兒島牛肉,且已告知顧客替代情形,且餐廳標榜「臺中日式燒肉最高峰」及頂級和牛形象,卻提供過期肉品,事發後態度不佳仍在社羣否認,並揚言提告媒體,依加重詐欺罪起訴阪本鬥志、久保、山添及天樂公司等4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臺中地院昨開庭時透過日語通譯審理,法官詢問是否認罪,阪本鬥志、久保與山添均坦承犯行,對起訴事實沒有意見;辯護人指出,3人願意與受害消費者和解,也同意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希望法院從輕量刑宣告緩刑。

庭審時一名被害人到場表示,至今未接獲被告聯繫,希望能獲得道歉與賠償,阪本鬥志等3人當庭起身鞠躬道歉,辯護律師隨後提出賠償3000元和解,但被害人指出當次消費金額約2萬8000元,雙方未能立即達成共識,法官最後裁示將案件移付調解庭協商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