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續攤男不滿聲音太吵 竟持長刀刺死對方!殺人罪判處8年
屏東縣春日鄉柳姓男子到朋友家喝酒續攤,不滿朋友的鄰居卓男家中發出聲響太大,雙方起爭執,柳男返家後竟持長刀刺死卓男。屏東地院審理後今依殺人罪判柳男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柳姓男子2024年1月到朋友家中喝酒續攤,當天晚間7時8分許,柳男不滿鄰居卓男家中發生出的音量太大聲了,雙方發生爭執後,柳男竟返回家中,拿出一把長29.5公分、寬2.6公分的刀具,直接刺入卓男右胸,造成開放性傷口,傷勢深達14到19.6公分,送醫傷重不治。
屏東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柳男後,屏東地院審理今審結,判柳男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一年,扣案兇刀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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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外觀。記者劉星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