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明明是他住!卻掛男友名下 家屬揭驚人真相:根本借名
豪宅明明是他住!卻掛男友名下,家屬揭驚人真相:根本就是借名!法官判決須返還房屋及支付每月2萬1000 元不當得利。(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添指控妻子的弟弟阿進(均化名),多年佔住岳母留下的遺產房屋,甚至在自己已繼承並取得父親的另一處房產後,仍拒不搬離,導致家庭關係徹底撕裂。案件的核心在於,阿進明明名下曾擁有兩處房產,卻仍堅稱自己「無家可住」,執意佔用姊姊名下的房子。
法院審理,該處房屋是阿添妻子阿好(化名),於2013年繼承亡母阿香(化名)而取得,後又於2023年贈與移轉給阿添。阿進則是阿好唯一的弟弟,自小深受父母溺愛,加上爲家中獨子,姊姊們長年睜一眼閉一眼,讓他持續使用家中多處房產。甚至連另一名姐姐阿瓊(化名)名下的房屋,多年來也堆滿阿進的個人物品。
後來阿好與家人配合阿進先簽下協議,讓他取得父親過世後的另一處房產,阿進也曾口頭承諾,拿到這間之後,他就會搬出去。」結果阿進順利以分割繼承名義,單獨取得一處房地所有權,但承諾卻跳票,遷出一事毫無進度。
阿添認爲,家族間的借住默契已於阿進取得父親房產後自然終止,他並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在今(2025)年 6 月底前搬離。沒想到阿進收到後仍拒搬,甚至威脅要提告強制罪,並另案向法院提告要求塗銷登記,主張該處房屋本應由他繼承。
而阿進先前名下還有另一處小豪宅,是母親生前出資所購,但他在2013年底便低調把房產以「贈與」名義,轉給同住的男姓友人。而法院審理時,阿添又提出關鍵證據,包括阿進在多年後仍持有該屋磁扣、負責修繕、甚至以屋主身分與姊姊聯絡等事實,質疑所謂的「贈與」根本只是名義行爲,實爲「借名登記」。
法官審理後認爲,阿添目前已合法登記爲係爭房屋所有權人,而阿進在另案要求塗銷登記的訴訟亦已被判敗訴,除非二審推翻否則登記效力仍然存在。在係爭房產沒有租賃關係、借住目的又已消失的情況下,阿進無權繼續佔用。法官認定,阿添請求返還房屋、請求每月2萬1000 元不當得利,均屬有據,予以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