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借住被雷親! 前公公霸佔媳婦屋:我纔是真正主人
▲一位婦人讓前公公無償寄住,最後雙方卻鬧上法院。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場離婚風波引發的房產爭議!一位婦人在離婚後,讓前公公還寄住在名下房產,結果最後要求搬離卻被拒絕。雙方鬧上法庭,前公公強調婦人只是借名登記,他纔是屋子的真正主人,但法院最後確認婦人擁有房屋所有權,最後要求前公公搬離並支付不當得利。
根據起訴書指出,事件起因要追溯到婦人和前夫在婚姻期間的財產分配。當時前夫和前公公共同繼承了前婆婆留下的房屋,婦人於2020年接收兩人贈與,成爲房屋的名義主人。然而,夫妻同年協議分開後,婦人搬出,而前公公仍住在房內,雙方由此埋下矛盾的種子。
婦人指出,離婚後她念及親情才允許前公公無償居住,但自2022年起,關於房屋的歸屬問題產生分歧。她於2023年初通知前公公搬離,但對方拒絕配合,仍繼續使用房屋。前公公辯稱房屋登記在婦人名下只是家族慣例,實際上他纔是真正的主人,並指責婦人未照顧他的生活需求,試圖撤銷贈與。
法院審理後認定前公公的主張已在其他官司中被駁回,不得再提。法官指出,前公公未能提出相關證據支撐負擔贈與的說法,撤銷贈與的請求也因此無效。至於前公公以健康和生活困難爲由要求繼續居住,法院認爲不符法律規定,判決前公公必須騰空房屋,並自2022年起按月支付婦人3萬元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