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美NED會長等評選 印尼PBHI獲頒第20屆亞洲民主人權獎
▲臺灣民主基金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今(3日)宣佈,2025年第二十屆亞洲民主人權獎將頒發給「印尼法律援助與人權協會」(Indonesian Legal Aid and Human Rights Association,PBHI),以肯定此組織30年來推動法律援助與人權保障的工作,以及其成員不畏騷擾恐嚇,持續揭露並記錄人權侵害的勇氣。民主基金會將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舉行第二十屆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
民主基金會指出,「印尼法律援助與人權協會」成立於1996年,其宗旨爲透過法律援助、倡議行動與政策改革,推動當地的人權保障與司法可及性。該協會在印尼全國設有10個地區辦公室,爲弱勢羣體提供免費法律協助,並推動以證據爲基礎的法律援助政策,在《印尼法律援助法》的制定與後續監督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並持續倡議將該法的適用範圍擴及現行法定「貧困者」之外的其他弱勢羣體。
民主基金會表示,該協會長期記錄重大人權侵害事件,包括強制驅離、環境破壞與人權捍衛者刑事化的問題,其關於生態滅絕與巴布亞軍事化的報告,促使國際社會對該地區持續惡化的人權情勢有更高的關注。
民主基金會提到,在威權主義升高與數位壓迫加劇的情況下,該協會成員曾遭受恐嚇、網路騷擾與攻擊,其官網與社羣媒體帳號也遇多次破壞。儘管承受這些風險,仍持續爲遭受任意拘押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務,並積極倡議反對軍事力量滲入民事機構。
民主基金會指出,今年的「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給「印尼法律援助與人權協會」,以肯定此組織30年來推動法律援助與人權保障的工作,以及其成員不畏騷擾恐嚇,持續揭露並記錄人權侵害的勇氣。希望「印尼法律援助與人權協會」的獲獎,能夠鼓舞同樣領域的人權捍衛者,給予他們更多的信心與力量。因爲他們的努力和堅持,正持續受到來自世界不同國家的民主人權人士與組織的支持與關注,其中也包含民主基金會。
本屆亞洲民主人權獎的被提名者工作領域包含保護弱勢社羣公平取得司法資源、捍衛公民空間、促進結社自由、培育法律輔助人員和青年倡議者等。民主基金會經過2階段的審查過程,最終從3個被提名者中選定「印尼法律援助與人權協會」爲第20屆亞洲民主人權獎得獎者。初審委員包括二十一世紀基金會董事長高育仁、臺灣民主基金會監察人魏千峰、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新煌、監察院監察委員紀惠容、臺灣海外援助發展聯盟理事長王金英、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合聘教授俞振華,以及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廖達琪。
決審審查委員則有臺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韓國瑜、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廖達琪、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會長(President and CEO of 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戴蒙・威爾遜(Damon Wilson)、共產主義受難者紀念基金會執行長(President and CEO of 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oundation)艾瑞克・派特森(Eric Patterson)、公元兩千論壇基金會執行長(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Forum 2000)雅各・卡列帕(Jakub Klepal)、無國界記者組織主席(President of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韓石(Pierre Haski),以及前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Former China Director of Human Rights Watch)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