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別讓名詞之爭拖垮總預算(陳清雲)
預算審議向來可以刪減、凍結、分項討論,這正是立法院監督行政的核心功能。若一概套用「不可割裂」的說法,反而會讓預算審議失去彈性,不符民主制衡精神,也無助於問題解決。(本報資料照片)
每到總預算審議,社會氣氛總是格外緊繃。預算卡關、朝野對立,幾乎年年重演。近期更因議事程序引發爭論,有人主張「法案不能割裂審查」,甚至試圖將預算案一併納入,彷彿不同意整包通過,就是破壞議事規則。這樣的說法,看似嚴守程序,實際上卻混淆制度本質,反而讓預算審議更難推進。
必須先釐清一個基本概念。「法案不得割裂審查」確實是議事先例,但它規範的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法律案牽涉制度設計與權利義務,條文之間高度連動,若只通過部分內容,容易造成制度破碎,因此實務上強調整體審查,自有其合理性。
但預算案的性質完全不同。預算雖同樣需經三讀程序,但它本質上是年度性的措施性法律,一旦通過,就成爲當年度可執行的確定數字,只在該年度有效;年度一過,預算自然失效。相對地,法律案通過並公佈後,未來仍可修正,在未廢止前持續有效,並不受年度限制。兩者性質有別,不能因程序相同就混爲一談。
正因如此,預算審議向來可以刪減、凍結、分項討論,這正是立法院監督行政的核心功能。若一概套用「不可割裂」的說法,反而會讓預算審議失去彈性,甚至演變成政治上的「全有或全無」,不僅不符民主制衡精神,也無助於問題解決。
當然,這並不代表預算可以毫無章法地切割。若某些預算是配合新增法律或特定政策而編列,法律與預算之間確實具有高度關聯,實務上就應整體思考、一併處理,避免法律通過卻沒有資源,或預算編了卻沒有法源,讓政策空轉。問題不在「能不能分」,而在「該不該分」。
更值得警惕的是,預算審議一再延宕,早已不只是政治攻防,而是實實在在影響人民生活。預算卡在立法院,卡住的不是數字,而是交通、社福等民生政策的推動進度。以TPASS通勤月票爲例,這項政策已成爲許多通勤族的日常依賴,但相關補助與擴充,同樣繫於年度預算是否順利通過。一旦預算懸而未決,再好的政策,也可能被迫停擺。
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年度預算若未如期完成審議,政府原則上仍可依前一年預算繼續支出,僅新增預算不得動支。這項設計,本意是避免政府全面停擺的例外機制,而不是拖延預算的免責理由。問題在於,原本的例外,如今卻逐漸被視爲常態,凡是迴應新需求、改善既有制度的項目,全數被迫停等,首當其衝的正是最貼近民生的政策。
預算審議當然需要監督,但監督不是無止境的對立,更不是把程序當成拖延工具。立法院是合議制機關,預算不是靠口號通過,而是靠協商完成。只要朝野願意回到制度本身,理性對話、合議處理,根本不需要爲名詞之爭,而阻礙總預算的正常審議。
預算順利通過,不是哪一方的勝利,而是人民的基本保障。預算不能再空轉,治理更不能停,這不只是制度問題,更是對人民負責的最低標準。
(作者爲前立法院法制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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