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兼職保全11hrs「日薪6000元」工作內容曝!網羨煞:比在家爽
▲原PO答應過年期間當保全。(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9天連假,大家開心放假出遊,不過有一羣人仍然堅守崗位,就有網友指出,老闆開出一天6000元條件,請他在公司警衛室留守,工作時間爲早上7點至下午6點,可帶筆電打發時間,也能外出購買餐點,累了還可以趴一下睡覺,好奇這樣的條件好嗎?對此,一票網友狂贊,「我願意去,找我。」
11小時賺6000元 網友喊超賺
原PO在PTT發文,「過年9天幫公司當保全有多慘?」老闆開出條件,希望他在過年期間留守公司警衛室,時間從上午7點一路到下午6點,總計約11小時,酬勞則是一天6000元,換算下來,時薪爲545元。
原PO表示,整間公司只有他一個人,主要任務就是顧好現場狀況,並沒有繁重業務,可以自備筆電打發時間,若肚子餓也能自行外出買吃的,累了也可以趴着小睡片刻,「我答應下來了,這樣很慘嗎?」
貼文曝光,網友一面倒喊超爽,「這樣9天就54000了」、「太爽了吧!可以不用跟親戚見面又有錢」、「過年沒事做,可以追劇兼賺錢」、「過年家裡一堆牛鬼蛇神,不想回去,加班很好啊」、「我40歲,覺得能一個人真的很爽」、「這不是爽翻了嗎,打筆電,累了睡,跟在家一樣」、「這工作內容跟90%過年在家耍廢的人一樣,還有錢領,是在嫌什麼」、「爽啊,在家還要被家人嫌被問東問西的」、「你可以其中幾天用一天3000元外包出去」。
▲過年面對長輩讓人壓力大。(示意圖/pexels)
春節期間出勤薪資如何計算?勞動部舉例,若勞工月薪3萬6000元,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爲150元。若於2月14日、21日等休息日出勤8小時,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2小時加給1又1/3,後6小時加給1又2/3,當日加班費約爲1900元。
若於2月16日、17日、18日、19日及20日(補假)等國定假日出勤,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僱主須加倍發給工資,以8小時計算爲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