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回樣品變身「軍規」流入市面 廠商標示不實被判刑
李姓男子曾多次投標國防部軍備局、調查局等戰鬥背心標案,前年他參與軍備局抗彈纖維布招標案落選,卻將縫有軍備局說明的20件背心樣品以每片900元價格外流民間軍品商,橋頭地院依販賣虛僞標記商品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男爲多家公司負責人,曾多次投標國防部等標案,前年他以名下公司名義參與軍備局205廠抗彈纖維布招標案,最終未能順利得標。
此案決標後,205廠將李男送樣的戰鬥背心內蕊(即抗彈板)樣品退回李男公司,李男回收樣品後,卻將該批防彈內蕊以每片900元價格轉售給王姓男子(偵辦中),且內蕊還縫製「CV-105戰鬥背心使用說明總標記」的標籤,表明達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防彈性能IIIA級。
王男購入後,再將該批抗彈板轉售給範姓、謝姓男子(均獲緩起訴),讓該批軍規抗彈板流入民間,直到臺中憲兵隊查緝侵佔軍品案,纔在謝姓男子的店裡發現該批外流的抗彈板。
去年11月28日,憲兵大動作前往李男公司搜索,當場扣得「CV-105戰鬥背心使用說明總標記」標籤160張,還有多件戰鬥背心內蕊、半成品,隨後依法將李男送辦,並經橋頭地檢署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李男將縫製「CV-105戰鬥背心使用說明總標記」的背心樣品轉售行爲,構成販賣虛僞標記商品罪,依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李姓廠商投標軍備局戰鬥背心標案,落選後卻將樣品縫製軍備局標章轉上,被法院判刑。圖爲國軍戰鬥背心測試照。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