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服務區睡覺被開「關懷單」 內行人曝真相 最高罰1200元
一名駕駛表示,近日在高速公路泰安服務區休息,結果被開了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讓他很傻眼。(示意圖/高公局提供/蔡明亙臺北傳真)
一名駕駛昨(17)日表示,在國道1號的泰安服務區休息睡覺,人一直都在車子裡面,醒來後發現竟被開了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讓他很傻眼,有內行人解釋,這是爲了避免有人長時間佔用服務區車位,超過4小時者最高可罰1200元,原PO只被開關懷單,已經算幸運了。
一名網友昨日在臉書「車牀天地」表示,在國1泰安服務區停車休息,車子有好好停在停車格內,結果醒來發現竟被開了一張「逾時停車服務區4小時關懷單」,上面清楚寫着停放服務區以4小時爲上限,請配合規定避免受罰,讓他傻眼說現在的規定怎麼這麼嚴格。
貼文曝光後引起討論,有人驚呼「記得以前在休息站睡整個晚上都沒事欸」、「休息站不就是給人休息的地方嗎?這什麼意思」、「怎麼還限時間啊,就是太累纔會睡這麼久啊!這樣逼人上路不會更危險嗎?」
不過有內行人解釋「這的規定實施好幾年了,不然你一直佔用休息站,別的駕駛想休息都沒地方停車」、「這規定有很久了,以前是停車格有感應器,現在會直接掃eTag」、「人消失不見或睡着不動太久會以爲出意外,依照規定需要來關懷一下,你可能剛好有翻身才沒被叫醒」。
高公局表示,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車位一次限停4小時,違者可以拖、吊、移置、保管,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至1200元,各休息站均設置智慧停車管理系統或地磁感應設備,也有訂定停車巡查及逾時停車關懷機制,倘有車輛逾時佔用,將通報所轄公路警察大隊依規定舉發處罰。